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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故事六十篇锦集

来源: 文学语言汇 时间:2023-12-25
1、天上掉下个小白哥友情故事 2、重拾友谊友情故事 3、小贝去过2010友情故事 4、很后再陪你走一段路友情故事 5、离奇的绑架友情故事 6、远方飘来一朵云友情故事 7、上好的一座仓房友情故事 8、老乡情结友情故事 9、纯棉布友人友情故事 10、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友情故事 11、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友情故事 12、同窗友情故事 13、一生中的250位左右朋友友情故事 14、老兵情怀友情故事 15、做好姿态与旧爱狭路相逢友情故事 16、错过让我们懂得珍惜友情故事 17、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友情故事 18、一把玫瑰,一把刀友情故事 19、让心灵之灯为你导航!友情故事 20、狙击手友情故事 21、换颗心又如何友情故事 22、真情弥香友情故事 23、重新找到当年的友情友情故事 24、又是紫薇花开时友情故事 25、女大学生走进艾滋病人群友情故事 26、娶个老师的“下场”友情故事 27、唱情歌的知更鸟友情故事 28、感谢朋友的支撑友情故事 29、分手的10年老友友情故事 30、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友情故事 31、“假秘密”换“真秘密”。友情故事 32、喜或者悲,我们都在一起友情故事 33、千金难买朋友心友情故事 34、城里姐姐乡下妹友情故事 35、通过好人认识好人友情故事 36、丑女孩也有玫瑰春天友情故事 37、苹果女生的似锦流年友情故事 38、生命中的那些来来往往的朋友友情故事 39、女人之间的交际守则友情故事 40、同桌的笑脸友情故事 41、请记住你手机里的我友情故事 42、我对善良的朋友恶毒的猜测友情故事 43、教麦当娜健身的江西妞友情故事 44、伸出友谊之手友情故事 45、有你的感觉很美很美友情故事 46、我和男下属同居情事友情故事 47、一碗辣椒的距离友情故事 48、友情无需鉴定友情故事 49、女人 就应该有个谈性的闺密友情故事 50、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友情故事 51、很后一块钱友情故事 52、纯情岁月友情故事 53、我和我的高个女友友情故事 54、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友情故事 55、痛苦不痛苦友情故事 56、同学讲“鬼故事”吓坏小学生友情故事 57、现实凝固了我对邻家男人的爱友情故事 58、把伤害留给自己友情故事 59、流泪的“出卖”友情故事 60、淡淡花香友情故事 点击显示更多(60) 点击隐藏列表第1篇、天上掉下个小白哥

  小白哥常被我称作“天上掉下个小白哥”,因为即使拿大棒槌敲破我的头,我也想不起当初如何与他结识的,这也实在是信息时代的灵异事件了!问他,也是一脸茫然,说:“不知道啊,大概是你在街上卖火柴,我看你又冷又饿怪可怜的,就把你捡回去了。”我举起杯子砸过去,他威武立可屈:“妹妹,投降了!”   吃饭    我很喜欢小白哥带我去吃饭。可我这食神很好的人物跟他鼓鼓的钱包好像没有什么缘分,*一次他带我去王府井吃小吃,我半夜里吐了三回,心都要呕出来了,才将那一堆油乎乎的完全没有消化的芋头饼吐出来,折腾得一宿没睡,可怜我辛辛苦苦补了两天的觉全完了。第二回吃火锅,小白哥生在重庆,非辣不能下咽,我也逞强,况且我能吃辣也是比较著名的,于是我们要了一锅红汤,吃的时候还连连称爽,吃完了又是翻江倒海的一夜。   偏偏这两次盛宴都是在周日,正赶上第二天周一班级例会,我坐在班主任的对面睡得东倒西歪,会一开完我就醒了,听见他说:“我很害怕有的同学对学习没有热情……”   再带我去吃川菜,小白哥一定逼我在吃饭前喝一个生鸡蛋,说这样可以在胃里形成一层保护膜,再吃辣就不会那么刺激了。他也是吃成精了!   我大学同一宿舍的那帮姐姐们见我与他好成那样,就对我“情同兄妹”的辩白嗤之以鼻:“都21世纪了,还拿兄妹蒙人?当我们都傻啊?老实交代!”很终也没什么可交代的,疑云很重的老大却在一起吃过饭后立即深信不疑了。我问起缘故,老大说:“你看你在他面前那副吃相!”   暗恋   圣诞前夜,和同事逛街,看到一家卖罐装星座花卉的小店。我给自己挑了一罐石竹,给很好的朋友挑了一罐葡萄风信子。小白哥是双鱼座,对应的是含羞草,想想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养这样一株娇弱羞怯呵口气就能化掉的植物,委实可笑,其他的花花草草又都很常见,就选了一罐据说能随音乐跳舞的音乐树。   送给他的时候他还很没良心地说:“怎么是射手?妹妹啊,把我的生日都忘了?”我毫不客气地反击:“双鱼座是含羞草,你能养吗?你要是把它羞死了怎么办?”   他白我一眼,打开栽培说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妹妹啊,暗恋我就直说么,不用这样拐弯抹角的吧,这可不是你一贯的风格啊……”我满头雾水地听他念:“音乐树又名跳舞草,爱情草……”我差点晕死过去,暗恨自己没有看清说明书,让他占了个大便宜,怒极反笑:“嘿,别说它叫爱情草这样动听的名字,就算它叫魔鬼花、断肠草,你还敢不要?”   很让我郁闷的是,从此以后,他就随时随地向人宣扬:“这小丫头暗恋我!”遇人不淑,只有认命,逢此时我只好作出一副痴呆相,让别人看看,暗恋他的都是何等人物,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空口白说的,古人诚不我欺!   那罐爱情草至今也没发出芽来,他倒比我还要遗憾,因为不能让人看见我暗恋他的铁证了。   笨笨   小白哥他们单位养了一条狗,叫笨笨,遍体金黄,威猛帅气,见了生人就呜呜发威,却跟我这个自古以来与狗族互不待见的人十分投缘,头一回见我就摇头摆尾往腿上蹭,温顺得像头小绵羊。我到小白哥那里去过四五次,已与笨笨难舍难分了。   笨笨的狗龄已算是大龄青年了,于是我叫它“笨笨哥”。小白哥大张了眼睛:“它也是你哥?那我算什么?”我说:“你拿什么跟他比?他是大哥,你是二哥……”他忿忿然:“等哪天我把它宰了,我就是大哥了。哈!哈!哈!”   没过多久,他来看我,进门就说:“笨笨死了!”我说:“不会吧,大不了让他做二哥你做大哥好了,用得着那么小肚鸡肠么……”看着他怪异的神情,不像在开玩笑,惶惶地问:“你真把它杀了?”他赶忙辩解:“不是我杀的,他们知道我跟笨笨好,就趁我不在的时候杀了吃肉,我回来时只剩下皮和爪子了。狗爪子是暖胃的,你肠胃那么不好,一点油腻也不能吃,我就带了两个爪子来给你炖汤喝……”   他从包里掏出两只爪子,我一眼就认出正是笨笨的两只前爪,一只上面有个月亮型的伤痕,另一只金黄的毛丛里杂着星星点点的雪白。我的眼泪立马就下来了。小白哥被我哭得手足无措,不停地拍着我的背:“好妹妹,别哭了,别哭了,一条狗而已,过完年我再养一条……”我火了,腾地把爪子扔到他面前:“你还说一条狗而已,还要我拿它炖汤喝?你平时那么喜欢狗,感情都是装出来的了!笨笨死了你还不是照样吃肉?”   他急了,说:“我发誓我一块肉也没吃!我也没办法啊,等我到时都已经这样了,都是很好的哥们,我还能说什么呢?要不这样,我把笨笨的皮拿去硝了,给你缝个坐垫,它就可以整天陪你了,好不好?你的屋子又这样冷。”   这个温暖金黄的坐垫现在就在我眼前。我抱它在怀里,想着那双黑葡萄一样精灵的眼睛,轻唤着“笨笨哥笨笨哥”,眼睛常常湿透。   压迫   从来都认为女孩子只应该有哥哥——不应该有弟弟妹妹,女孩子生来是要被人照顾,不应该去照顾别人的;也不能有姐姐,姐妹俩是要争宠的,万一姐姐更漂亮,妹妹只好去跳楼了。目光放长远一点,如果姐妹俩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   而哥哥的用处是很大的,代闯祸的妹妹挨鞭子啦,替妹妹教训欺负她的人和狗啦,做她的挡箭牌出气筒啦。而慧质兰心如我者,居然只有一个只会开口向我要钱的弟弟,命运何其不公!很要命的是,这样一个弟弟还是一张姐姐我养不大的癫痫病证明换来的!   没有哥哥的不同,我还没上幼儿园就深有体会了。只要我的小女伴们和我斗气,就坐上她们哥哥的肩头,夸张地尖声大笑,因为她们知道,只要祭出这个法宝,我必然会扁扁嘴巴下起大雨。所以当她们中很嚣张的一个去念了心理学硕士,我一点也不吃惊。小小年纪就天赋异秉了嘛!   可是自从有了个小白哥——这话怎么说得跟“自从有了个马县令”似的——哈哈,爽啊!他*一回来看我就是奉命来的。那阵子我的合租者刚搬走,我想撤一张床,顺便把屋子重新归置一下,免得转个身都碰东碰西的。于是给他打电话:“明天来帮我干活。别忘了带上钱请我吃饭。”   他见了对生活常识贫乏如白痴的我,赞不绝口:“傻妹妹啊……”他教我将牛奶炖热了再喝,这样就不会拉肚子;教我用牙膏糊墙纸,用泡沫板隔音;给我换爆了的灯泡,修摔坏的随身听和漏水的龙头;把我乱得贼窝似的书堆码放整齐……干完活还要挖空心思带我去吃些新奇的玩意儿,他被我欺负得紧了就犯嘀咕:“我怎么会认识你这样一个妹妹的?”我说:“你命好我也没办法。”他说:“你去看看别人家的妹妹,有这么对待哥哥的吗?”我说:“我要是想要个哥哥来跟我耍威风,哪还轮得到你?我告诉你,哥哥就是用来给妹妹敲诈、欺负、剥削、压迫……”   解放   可现在我已经不能随便欺负他了。原因我不说你也能明白,他有女朋友了。给他打电话,就说“你嫂子在看电视呢”或“你嫂子在玩游戏呢”。我万分恼火:“我嫂子在,我就不能跟你说话了?我还是你妹妹呢!”明知道这个时候妹妹很招人嫌了,就是亲妹妹也要乖乖让道,何况我这个不知从哪里杀出来的野丫头。他又赶紧过来安抚:“这个嘛……呵呵,小妹妹,将来你会明白的。别生气了,哪天我跟你嫂子带你吃饭去。”我咬牙切齿:“你敢带她来我就把她杀掉!”   气呼呼地摔上电话,我心里却感慨蔓生,知道什么叫重妻轻妹吗?来看看小白哥此时的样子……   其实即使我有了嫂子,再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也根本不需皱一下眉头,拨个电话,叫一声“小白哥!”听他一句:“别着急啊,我马上过来!”则不管这个深深似海的城市抛来多少已知的磨难和未知的孤独,心也立刻就安了。   可是小白哥,我多么怀念我们那段亲密无间的兄妹岁月。因为知道漫长琐碎的生活会在我们中间生出许多遥远和疏离,所以面对命运附着的如恒河沙数的恍惚与苍茫,因了你的存在,我学会了祈祷,向那些隐迹于宿命各个缝隙的神祗,一遍遍地祈祷,希望他们听见我惶恐的悲心,请求他们保佑彼此关爱的兄妹,让我们在这尘世的旅途上,能陪伴彼此多一些光阴。 第2篇、重拾友谊

  一名男子娶了一位弟弟是盲人的女子。有一天,他和小舅子一起打猎,这名男子对于失明小舅子灵敏的听觉和嗅觉感到非常惊奇,它能闻到何处有鸟、流水,听到从远处接近的一群疣诸。当天稍晚,他们设下两个陷阱,那个人小心地用树枝和树叶伪装自己的陷阱,却让小舅子的陷阱暴露在外,他想“反正他也看不到。”   隔天他们回去察看陷阱,他看到自己的陷阱中有一个小宗鸟,小舅子的陷阱中则是一只有着能让他妻子惊叹的彩虹羽翼的鸟。   当他打开陷阱时,他把两只鸟交换了,将那只小宗鸟交给他的小舅子,失明的小舅子轻触那只鸟,小心地将它放进自己的袋子里。稍后,他们在回家的路上讨论邻居和已婚男子之间的某个争论,感动于他的小舅子所表现出的智慧,男子问:“人们为什么会争吵?”盲人回答:“因为他们做了你刚才对我做的事。”男子感到羞愧,他从袋子中取出彩色的鸟还给他的小舅子。“我很抱歉,兄弟。”他们无声地走了一会儿。“人们要如何重拾友谊?”他的小舅子笑着说:“只要他们做了你刚才对我做的事。 ”第3篇、小贝去过2010  站在现在回望,似乎迟了一些。如此看来,小贝的确是一后知后觉的孩子。   小贝那丫头还很偏执,很容易被感动;还,很向往自由。她常说:希望他过得好。  我不想相信这话是口齿伶俐嘴巴恶毒的小贝讲的。  在她收拾东西去读大学的下午,她把所有的照片和纸条都看了一遍,很后全扔了,这把坐在地板上喝开水的我弄得有点诧异。在她去倒“垃圾”时,我无意地瞟见了幸存的一张纸条,有两个强调句子: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小贝和小九还是朋友。  很后那张纸条的归宿是她的钱夹,和我们俩的照片放在一起带去了大学。  呸!我不爽!我很不爽!  记得他刚走的周末,小贝就去把头发剪了,买了新鞋子。我故意说:“哟西,要从头开始,穿新鞋,走新路哇?”她却鸟都不鸟我。当时我就超想骂她胆小鬼,倔强婆。  刚高三小贝去了新的班级,接着国庆节她雀跃地说和班上一足球小子成了朋友。然后她信誓旦旦地说:“融入集体,指日可待!”后来的后来,一零年三月十四日,她面无表情地捧了一束玫瑰回了宿舍,什么也没有说,倒被窝里什么也没说。  我知道,出事了。  后来的后来,高考的那个漫长而难熬的暑假,当我们决定一起去读大学,也从别人那里确定他要复读,她才愿意与我提起在那段时光。  我不知道哪种感觉,。小贝说: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想抓,怕过错,想放,怕错过。所以她就在抓与放之间纠结,反复沦陷,到很后,没有勇气与力气去面对。  现在,他们都刻意地不联系对方了。  当我和小贝网聊时,我总会假装不经意地说:“哎哟喂,他在嘛!”  她也不吃我这一套,淡淡地说:  “所以呢?”  “去打个招呼!”  “为什么?他还要高考!”  “就像朋友寒暄一下又不会怎样。”  “我想睡了。”  “~~~~~”   大学这一年,小贝总爱说:“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总有一天我也会美梦成真的!”  “你瘦了。”我带了点难得的怜惜语气。  “是不是无限趋近于完美曲线了,呵呵~~”她不是不懂,她只是想假装她过得很好。

第4篇、很后再陪你走一段路   因为中学在五六里以外的小镇上,而且要穿过一座山,所以每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要上路。我的胆子小,每次都主动和他搭伴上学。   他也很乐意和我一道去上学。在路上,我们不仅可以互相交流学习的感受,还可以一起背诵课文,山路漫漫,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那么远的路也就不觉得累了。   这样的时光到了初三,事情忽然变得蹊跷起来。他开始变得有些怪怪的,虽然依然和我一起走,却不再和我一起背诵课文,也没什么话和我说,一道上都很沉闷。每次走的时候他都要带上一把柴镰,面对我的疑问,他支支吾吾地说:山里有野兽,带上它没准会派上用场。更奇怪的是,每次到学校他都让我一个人先进去,放学也见不到他的人影。因为放学时离天黑还早,我也就没特意找过他,总是一个人回家。但他的行为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想这里面肯定藏着什么秘密。   我偷偷地来到他家,听到了他和父母的谈话,才知道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辍学已经半年了,每次带上柴镰是要顺道砍一些烧柴回去。   我的心,顿时被感动塞得满满。   第二天,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依然去找他一起上学。他依然带着他的柴镰,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上路了。我给他讲我们班里的新鲜事,讲我在书上学到的新课文,不时听到他憨憨的笑声。   秋天来的时候,我要去更远的地方念高中,在学校住校,不能再天天回家了。临走的时候,我与他道别。我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辍学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段山路你一个人走确实让人不放心,可是刚开始不和你说,很主要的原因是怕你瞧不起我,怕你不愿意再和一个辍学的人做朋友。后来习惯了,我就当是锻炼身体了,而且和你走路很有意思。”   “那你知道了为什么不揭穿我呢?”他反过来问我。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不告诉你,是想让你觉得我们永远是平等的。”我向他伸过手去,“不管将来我们各自是什么样子,我们都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使劲握住我的手,又一次憨憨地说:“很后再陪你走一段路吧……”   山上的野菊花开得正艳。他又一次陪我走过了那段长长的但充满花香的山路。   他陪我走过的,是一段山路,而我陪他走过的,是一段心路。我们彼此温暖过,也彼此芬芳过。   花香满径,芬芳满心。

第5篇、离奇的绑架

  小李子和三个工友守了一天也没守到事做。平常偶有人找他们做工,工钱都压得很低:刮瓷,一平米才五毛钱;墙上开槽埋线,一人一天才挣十块钱。这天小李子他们实在无聊就围在马路边开了牌局。打着牌,小李子突然晕倒在地,慌得工友们赶紧送他去了医院。小李子住了几天,就出院了。工友们关切地问他病情,小李子脸色苍白,淡淡一笑,说了句:“没什么大病。”大家这才放心。   他们租住在一个废弃的地下室里,一月租金二百元。地下室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天地,阴暗潮湿,住得很不舒服。每天吃完晚饭,大家就围着一个破电视机看电视节目,十点来钟就睡觉。逛街没意思,花花世界属于别人的。再说口袋里没几个钱,就是有也得赶紧寄回家。   但这段时间,小李子天天逛街,每天都逛到十点钟才回来。工友们问他去哪玩了,他只说心里闷,出去散散心。   这天,小李子刚出门不久,就回来了,还领回来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好天真,问小李子:“叔叔,我妈妈真的会来这儿接我吗?”小李子说:“是的。”小李子顺手给了男孩一大堆好吃的。这堆吃食起码要几十块钱。工友们奇怪极了,问小李子:“这是谁家的孩子?你领别人的孩子到这儿来干嘛?”小李子在这座城市没有任何亲戚。小李子支支吾吾说是在大街上捡到的。工友们不信,怎么随便就能捡到孩子?快十点钟了,小男孩哭闹起来,嚷着要回家。工友们害怕了,要他把孩子给人家送回去。小李子说:“不关你们的事,你们很好不要管。”工友们说:“这影响到我们了,怎么不关我们的事呢?”他们立即吵起来。地下室有一个堆杂物的小房间,小李子把小男孩关了进去,然后把那堆吃的扔进去,任他在里面哭闹。工友们不干了,说这不成了绑架么?小李子说:“没错,我就是绑架,等着***妈送钱来。我开价三十万,你们要敢报警,我就杀了他!”小李子从身上摸出一把在街上买的尖刀大声吼叫起来,眼睛都红了。工友们全愣在那儿,小李子在小房间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你们要敢放他,连你们一起杀掉。”小李子突然翻脸不认人,不知哪根神经出了错,工友们一时还真不敢放走小男孩。工友们心想:小李子疯了,居然用这种法子弄钱!   小李子在地下室守了一会儿,果然守到了一个电话,小李子哆哆嗦嗦摁了接听键。对方答应给他三十万块钱,说好放在小李子要求的地点,但孩子必须安全送还。小李子电话刚打完,警察就摸到了地下室。小李子一下子冲进了堆满杂物的小房间,刀架在小男孩的脖子上大声狂叫:“你们都出去!否则,我杀了他!”   警察只好出去,请工友们劝说一番,无效。天快亮时,小李子的老婆来劝:“看在我和孩子的份上,你不要干傻事啊。”这一招果然有效,小李子抱头痛哭起来。警察冲了进去,生擒了小李子。   小李子这样一闹,判了十年,宣判那天,小李子一脸平静,他老婆倒是哭哭啼啼的。小李子进监狱后表现积极,干起活来不要命,连狱警都忍不住提醒他悠着点。一天正干活时,小李子突然晕倒了。   送到医院一查,狱警们吃了一惊,小李子脑子里长了瘤,必须尽快手术。监狱方面为他安排了手术,手术很成功,小李子很快就康复了。小李子出院那天,拉着狱警们的手紧紧不放,感动得直流眼泪,他说:“电视里报道说,监狱里管看病,真是这样啊!我哪凑得齐十万元的手术费?要是不来你们这儿,回家就是等死啊。” 第6篇、远方飘来一朵云

    曾有一位女同事是很要好的朋友。     我们在同一天来到公司面试,由于当时没带够足够的押金,我正打算再跑一趟回去取。她竟友善地对我说:“让我先帮你垫付吧,你取到钱再还我也不迟。”     我不太敢相信这是真的。她从广西到广州来找工作,和我这次才是初见面、认识。我一见到她就倍有好感,因为她皮肤白,五官十分精致漂亮。穿着件高领黑毛衣,笑容真诚。比我小几岁,叫人真心喜欢。     一段友谊就此开始。那时,我和她都还没有结婚,工作之余不是你去我住所玩,就是我去你那买菜做饭吃。我们住的地方相隔不远,就在解放北某两条街上。     。。。。。。后来,公司关门大吉;不久后她和同居男友分手也搬走了。再后来我结婚请了她做姐妹;这时她已渐胖、并认识了另一个男的,约一年后也结婚了。     然后我生了女儿,闲时也会通通电话、发发短信。再后来,她没有联系我了,我联系她也觉没什么意思。因为她有条短信让我看了很不是滋味:“你现在生了个女儿了,很幸福了。”通电话后得知,她宫外孕并做了个手术,生孩子对她来说机会是微乎其微了。     也许这段友情到此结束。她看不得别人的孩子、提不得生育的事。甚至拿彼此男人的事业来比较、炫耀物质上或许比我更富有的富有。衣服、首饰都说是在香港那边买的,这又怎样了呢?现在香港还香吗?     我到现在还保留着她很漂亮时拍的照片,还常记得我们曾经常往来的百灵路和那些日子。     时光写给我们俩的故事----图是网上集来的、文字则是画舫自己信手涂鸦之作。第7篇、上好的一座仓房

  旧时的友谊冷却了,一度亲亲密密,此时的关系却十分紧张,我的自尊心又不允许我拿起电话机。    一天,我拜访了另一位朋友,他长期担任外交公使和参赞。我们坐在书房里———四周有上千本书———开始侃起了大山。我们谈得很深很广,扯到了现代小型计算机,还聊到了贝多芬苦难的一生。    很后话题转到了友谊,讲到了当今的友谊如何只是昙花一现。作为一例,我提到了自己的经历。我的朋友说:“友谊是个神秘的东西。有些会天长地久,有些则四分五裂。”    我的朋友凝视着窗外林木茂盛的佛蒙特丘陵,指着临近的一家农场说:“那儿曾经有一座大仓房。”在一幢红构架房屋的近旁正是那个大建筑的基脚。    “那仓房可能是19世纪70年代建造的,坚实牢固。但是,像此地的许多其他建筑一样,它倒塌了,因为人们都跑到富饶的中西部去了,没有人照管仓房。当时的房顶急需维修,雨水已经透过屋檐,顺着内部的梁柱往下淋。”    一天,一场大风刮来了,整个仓房在风暴中颤抖。“当时,你会听到那种噼啪声:开始像旧船板一样嘎吱嘎吱地响,接着是一连串猛烈的噼里啪啦声,很后一阵巨大的轰鸣,顿时仓房变成了一堆碎木片。”    “风暴过后,我去看了看那些古老而漂亮的栎木,一个个仍然坚实如初。我问农场主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估计是雨水聚积在结合处的榫眼里,一旦榫头烂了,巨大的横梁便无法连接在一起了。”    我们俩凝视着那座仓房坐落处的山丘,现在的仓房只剩下了地下室坑洞和边缘处的丁香灌木。    我的朋友说,这件事他琢磨了很久,很后渐渐领悟到,建造仓房与建立友谊之间有着某些相似之处:无论你有多么强大,无论你的造诣如何卓然,但在同别人的关系中,你才具有持久意义。    “要使自己的生命成为坚固的结构,既服务于他人,又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他说,“你得记住,力量再大也不能恒久,除非仰仗他人的联合支持。孤行己见,势必会栽跟头的。”    “友谊关系需要呵护,”他补充说,“像那仓房的房顶一样。未复的信件,未道的谢意,损害了的信任,未解决的争端———所有这些正像雨水渗入了榫眼一样,削弱了横梁之间的连接。”    我的朋友摇着头:“那本来是座上好的仓房。即使维修也花费不了什么。可现在,再也重建不起了。”    下半晌,我起身告辞。“你难道不想借我的电话机用一用吗?”他问。    “哦,”我说,“想,非常想。”第8篇、老乡情结   我的老乡情结初始于学生时代。大学同学来自五湖四海,同学们说话南腔北调,有人就是说上一句半句普通话也还是夹带着浓浓的地方口音。班上同学以东北人居多,东三省哪个城市的人都有。东北人大都豪爽豁达,老乡之间也很抱团;班上陕西人数居第二,零零散散加起来有9人,其他地区的同学三三两两,我们常笑称陕西同学为陕西帮。与他们相比,我的老乡很少,我的家乡是直辖市,城市很大,可是肯到这个偏僻小城来念书的人却凤毛麟角。   初进校园我没有老乡意识,天性使然我没有苦恼和忧愁,和同学们在一起如鱼得水,每天在欢声中来笑语中往,刻苦而认真地读着书。*一个寒假同学们大都没回家,和大家在一起生活很快活,转眼间就到了暑假,悠然地度过了*一学年。考完试就在要买回家的车票时,突然想到得有个乘车的伙伴,这才急急忙忙去寻老乡。   其实,班上就有老乡,只是他不显山我不露水,我们虽来自同一座城市,但平时交往很少。   俺老乡是个英俊小伙。这哥们身高一米八,肩宽体壮挺拔帅气,圆脸大眼睛,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的身板总是那么直像受过专业训练一样,身材没的挑,长相绝对酷。   俺老乡属于那种贵人语话迟的类型,教室里从来听不见他喧哗,沉默寡言且很有个性,很有点大男人的模样。在教室、食堂、宿舍这三角地段中像是匹天马,经常独来独往。话少的人给人们的印象除了深沉还带有许多神秘,我亦深信如此。   因为他是男生,在他面前,如果他不主动打招呼,我绝不说话,并对其敬而远之。在班上,虽我俩是名正言顺的老乡,但由于他经常性的沉默和我假装的矜持,我们之间的关系比一般同学还一般,远没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觉,更没有他乡遇旧友一见如故的那种热情。   尽管我对老乡的感觉如此淡漠,老乡对我却很宽容。   大学生活中,小女生们常常去给笨手笨脚的男生们帮点忙就像是小菜一碟碟,尤其老乡帮老乡更是义不容辞的事。班上的男生经常请勤快能干的女生帮忙缝点什么,很多女生乐此不疲。偶尔,我也滥竽充数装模作样地和大家一起去给男生们帮忙。其实,对我而言那是无奈之举,自己的被子还经常是同室好友帮忙缝呢,可在男生面前,总要装出一副什么都很在行的模样,不能让男生小瞧了自己。这种做秀,往往以被针扎破手指为代价,可怜兮兮退居二线,让能干的同学帮忙把这点好事做到底。   俺老乡比较清楚城市女孩儿的生活本领,老乡从没这种奢求,我帮他缝过扣子,可对付刮了三角口子的衬衫就没多大道行,尽管用上十二万耐心缝好衬衫上呲牙咧嘴的豁口,那缝好的衣服却像是趴上了一只折了腰的蜈蚣,相貌极其丑陋,这女红水平实在登不上大雅之堂。还好,咱老乡从不计较这等小事,只要肯帮忙,便是好老乡。   大二时,我对老乡的脾气秉性已了如指掌,对老乡的家庭背景也略知一二。老乡和我一样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都是从父辈那一代落脚于这座城市。老乡在家行大,父亲曾是军人,转业后在一家企业当领导,老乡的母亲非常宠爱他,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老乡还有弟弟在读中学。   自然,我家的情况老乡也一清二楚。   同学两年了,我和老乡的关系一如既往,不冷不热,不远不近,仍是同学中一般的一般,在这平平淡淡的交往中,我从没注意过别人的目光,也没刻意去找什么感觉,我们放假一同回家,开学一同返校,在路上行走的一天一夜里,我们谈笑风生一同欣赏沿途的美好风光,那是一种考完试极轻松的感觉,自有一种飘然成仙的舒服,那一路很自然很惬意。老乡不再沉默寡言,话匣子打开地北天南滔滔不绝说上一火车,我们由初始的陌路人逐渐向着相互信任进展。   大三以后,学校组织我们去武汉实习,这对整日在校苦读的我们是个兴奋点,着实刺激了我们的神经。在北京站转车时,就在我们几个女生汗流浃背焦头烂额地等待托运行李时,老乡大步流星满脸汗水地赶到了。   “哪个是她的行李?”老乡指着我旗帜鲜明地直奔主题。   同学用手一指,老乡大步向前二话没说拎起行李就走,等我明白他的用意时,他大步已量出了老远。   “行呀,这同学,有本事。”对室友们的恭维,慌乱中的我已分辨不出是褒是贬?只觉得一阵难为情。   我们班因为专业的原因女生很少,而我的瘦弱在女生中又排了*一。凭心而论,这行李是我此次实习的累赘,扛不动,拎不动,老乡的表现真好比雪中送炭,可众目睽睽之下,我独享此殊荣心中又忐忑不安,这不是在向大家宣布:我们的关系不一般!   越想,我就越脸红心跳犯晕不知所措,口中讷讷地表白:“我们是老乡啊。”   可是,同行的同学中又有谁不知道我们是老乡呢?   其实,老乡对我真的很好,那份呵护,就是榆木疙瘩也会有所感觉,更何况我也不是冷血动物!   抓住实习的间隙,同学们纷纷到武汉各处游玩,此时,庞大的东北老乡已分解为各个城市的小分队,陕西帮更是以老乡为单元进行活动,我和老乡横竖就是两个人,成双结对也罢,按城市组合似是天经地义没商量的事,一切出行便成了我俩的共同行动。我们游览了东湖和黄鹤楼,我还和他一起去看望了他父亲的战友。   老乡父亲的战友是现役军官,住在武昌区的一个独门小院中。在他家,女主人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招待我们,受到这般款待我暗自琢磨,阿姨一定把我当成老乡的女朋友了!想到这心中一阵惶恐,做老乡我们是天经地义,做女朋友我可没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从那出来,我们聊起夜晚因为寒冷而人人当“团长”的情形,老乡执意要返回阿姨家借床被子给我,我连忙拉住了他,我能感觉到老乡的关切之意,但为了减少同学们的议论,我宁可继续当“团长”。   实习期间,尽管我认为与老乡的关系处理得十分得当,但回校不久还是传闻四起。   一天,老师叫我去她家吃饭,老师的父亲和我老爸是大学同窗,因此在学校老师对我格外关照,她经常做了好吃的饭菜让女儿来教室叫我,在顿顿都是土豆白菜的伙食情况下,偶尔改善伙食是很惬意的事,因此,每次老师有请我都欣然前往,并且毫不做作。   吃饭中老师随意地说:“你们这次实习回来,很多老师反映发现了新大陆,说一直不知你们俩这小老乡竟还是一对儿。”   “什么新大陆?哪个老乡是一对儿?” 我沉湎在美食中没醒过味来。   “说的你,你和郑建!还有谁?”老师一句话就将我揪了出来。   “哪儿对哪儿呀,我们是不错,我们是老乡,谁让我们班就我们一男一女两个老乡呢。”我理直气壮地跟老师辩解。   我的解释并不苍白,我有一千个理由来说明我们就是一般的同学而不是一对儿。   但是,人家很多人都看见了我们在武汉就是两人部队啊!   唉,八张嘴也说不清了。   传闻归传闻,我们依然如故做着纯粹的老乡。   直到毕业我和他一直都是好朋友,4年的磨练我们已是铁杆老乡。当我们相互特别熟悉后,没有陌生感,思想没有了距离,在教室我们仍然不说太多的话,各自闷头念自己的书,只是从放假那一刻开始,打开话匣子兴奋地说上一路,宿舍轶事,考试的精彩回放……每个假期,我们一块颠簸着拥挤着踏上回家的火车,返校时拥挤着颠簸着回到校园,然后便融入校园生活同学之间这个大集体里再也显不出我和他。   毕业后,我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分别在不同的设计单位找到了自己的工作乐趣,然后一头扎进了茫茫人流中开始了自己事业的奠基,偶尔,为设计上的事我们互通电话交流个资料。再后来我们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小家,老乡的妻子是位眼科医生,我先生是大学老师,我们各自过着自己幸福的日子,终日忙碌一年难得见上几次面,只在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时大家才得聚一聚。   不管谁来,同学们的问话惊人地一致:“你们俩没成一家子啊?”神态中带着许多迷惑和不解。这时,我看老乡,老乡望我,我们相视一笑:“是呀,我们怎么没成一家子啊!?”   其实,成不成一家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由学生时代的初识,历经了多年的考验,由单纯的老乡成为能够包容理解、相知帮助的好朋友,多年的友情已酿成了老酒,滴滴醇香。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我和老乡依然是好朋友,老乡对我的呵护至今关爱有加。几年前我曾患了一场大病,住院做了手术,老乡闻讯后经常下班到医院来看我。他担负着领导工作,单位远还特别忙,看着他的身影出现在病房门口,我心中便涌起一阵阵感动,老乡如兄长般的关爱已成为我心中难以割舍的一个情结,这难忘的友情伴随着人生的脚步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第9篇、纯棉布友人   衣料质地中,我*棉,棉制品中尤喜牛仔布与毛巾布。因其洗后不易变形,可熨可不熨,故为懒人佳选——无须花大量工夫,看上去整洁清爽。   友人中有不少性格似百分百纯棉的——不用时时刻刻照顾其弱小的心灵,一年间三四次面,一般投机,无话不说,爽朗可爱,全天候,多年不变。   丝与麻,美则美矣,比较麻烦,简直需要伺候。可是许多人时间多得可以用来发呆,又穿得起,得其所哉。故甲之熊掌,乃乙之砒霜,信焉。   与一些怪人做朋友,亦有同样的烦恼,他们总是要求别人孝悌忠信、贤良淑德,动辄冷笑着埋怨所托非人,真累。   如今,衣柜中难打理的衣物越来越少,生活中难服侍的亲友也避而不见。   所有枝叶都被削得干干静静,自由自在,不由得让人想起爱因斯坦那七套西装来:一式一样,每天穿一套,均无伤大雅。   我们要不要跟好榜样学习   乃可听其自然,有一朝起床,会诧异地对自己说:我要五十双鞋来干什么?此其时矣。   吾爱吾纯棉布友。(此乃我曰)第10篇、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

  世界名车数不胜数,但唯有一种车,能被称作“帝王之车”,那就是劳斯莱斯。一百多年来,劳斯莱斯始终代表着尊贵、荣耀与奢华,成为各国王室和巨富*的座驾。这一*品牌的创始人——劳斯和莱斯,在两人迥异的出身背景与成长经历背后,记载着一个贵族与平民因梦想而结缘的传奇故事。   19世纪末的英国,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了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受到众多年轻人的青睐。查尔斯·劳斯就是其中之一。劳斯1877年生于伦敦的一个男爵家庭。读书期间,他就对机械产生了浓厚兴趣。由于经常摆弄机械而弄得浑身脏兮兮,同学们给他取了个外号——“脏劳斯”。后来,劳斯考入剑桥大学,进了自己很感兴趣的机械和应用科学专业。   劳斯是剑桥大学很先拥有汽车的学生。身高1米95的他经常开着汽车在校园里招摇。毕业后,劳斯在父亲的资助下,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   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弗雷德利克·莱斯,1863年生于英格兰阿尔沃顿的一个平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莱斯靠打工谋生,他卖过报纸,送过电报,后来进入英国大北铁路工厂当学徒。18岁时,莱斯*一次来到伦敦,在一家电力公司工作。尽管条件艰苦,但莱斯从未放弃学习。后来,他成为电气工程师,与人合开了一家生产电灯、电动机的工厂。   与劳斯一样,新兴的汽车行业也吸引了莱斯。他开始动手自己造汽车。莱斯一共造了3辆车,其中一辆送给了他的一位朋友。朋友将这辆性能卓越的车介绍给了爱车如命的劳斯。劳斯爱不释手。于是,1904年5月4日,在友人的介绍下,两个同样崇尚速度与激情的人在曼彻斯特的米德兰酒店见面了。   一个是造车天才,一个是卖车能手。两人惺惺相惜,一拍即合——以两个姓氏命名的“劳斯莱斯”诞生了。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在1904年的法国车展中首次亮相,展出的多款汽车惊艳四座。   1907年,噪音低、性能高、工艺精的“银色幽灵”系列让劳斯莱斯汽车成为业界神话。   就在事业的*时期,一生喜爱冒险、热衷自驾飞机旅行的劳斯,在一次飞行事故中不幸丧生,年仅32岁。失去了很好伙伴的莱斯,没有停下脚步。他一面设计新款汽车,一面将公司业务拓展至航空发动机领域。1925年,莱斯将一款新设计的轿车命名为“幻影”。这款车的改进型后来被英国女王选作专车,自此,劳斯莱斯成了“帝王之车”的代表。1933年,70岁的莱斯与世长辞。公司继承人把商标中“RR”字母由红色改为黑色,以哀悼两位创业者。   一百年来,劳斯莱斯虽然命运跌宕起伏,却始终保持着两位创始人的风格——劳斯所赋予的贵族血统以及莱斯造就的严谨态度。第11篇、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

一   古城济宁南郊的老运河边,有一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我刚走出校园时,曾在这里工作、生活过3年多的时间。在那段无忧无虑、风风火火的青春韶光里,令人惦念不已的,除了刻骨铭心的友爱,就是与狐为邻的另类隐情了。    那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是一个闲置多年的老企业,我进厂时正准备重新启动一个包装项目。我初次自市区沿着老运河东岸来到荒郊野外的那个厂区报到的时候,是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一棵非常茂盛、非常高大的老柳树(先前别人告诉我寻找加工厂的标志),知道柳树下就是单位的院子了。待我走进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一下傻眼了:这是什么工厂啊,比鲁迅笔下的百草园还要那个——荒草长得比人高,碗口粗的葡萄藤弯弯曲曲地不知延到了什么地方,多年无人修剪的各种树木斜枝横陈成片片浓阴,如雨似瀑的蝉鸣鸟叫让人不得不大声说话……就是在这种地方、在这种氛围里,我*一次邂逅了机灵、聪明、漂亮而又给人以神秘感的野狐。   二   我一进厂就分在了供销科,不仅办公室在办公区的很头上,连我的宿舍也远离人群,单门独户地处在厂院深处的那棵大柳树下——那里是供销科的库房,我住在库房附近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喜欢看书、喜欢幽静;二是我胆大不信邪(有人说在那棵柳树下的藤蔓里,曾经看到听到过哭得笑得俏得像小媳妇一样的狐狸精)、能起到保护库房的作用。我住的两小间与库房仅一壁之隔。由于我当时还是单身汉,内间里放的麻包、纸箱等多年的陈货也没清理,而且内间的窗户碎了一块玻璃、内外间之间的小木门的下端也掉了一块板。负责后勤的厂长答应找人给修好。第二天上午当他真的派人来装玻璃修门时,被我婉言谢绝了——我准备在窗洞门洞里下套子,捉个尤物给他们看看——我在进厂的*一夜就真的发现了“狐狸精”,不过绝不像他们说的那么邪乎、那么吓人。    住进厂里的*一夜,由于新换地方,子夜时分我还没有入睡。因为烦躁和闷热,我先是打开窗子,后来又打开了房门。就在我准备起身下床小解时,我忽然听到内间里有一种的声音,接着传来两声奇异的怪叫。我不禁浑身一颤,头也大了起来,本能地去抓电灯开关的拉绳。当我真的抓住拉绳时,心里又镇静了许多,便慢慢地欠起身来想看个究竟——透过隔墙上的窗玻璃,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到两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麻包堆上嬉戏着,亲密而美妙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热恋中的情侣……狐狸!我差点儿叫出声来。就在我不无激动而又小心翼翼地翻身跪在床上,想仔细观察观察从未见过、只在许多传奇故事和民间传说中听说过的野狐时,那只小点的狐狸(估计是雌的)尖叫着摆脱了另一只的纠缠,从内间的那个破窗洞里窜身而出,另一只也随之跳到了窗外。我转身凑近外间的窗口,看它们跑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随着一串细碎的“脚步”声,那只小些的狐狸竟然一步三回头地踏进我的房门,继而通过中间小门的破洞回到内间里。紧接着,另一只狐狸也尾随而过。    此情此景,让我忽然意识到,就连热恋中的狐狸们,竟也变得如此失常、如此冒险——难道它们不知道外间里搬进一个住户么?    就在我一边继续寻望一边想入非非时,厂里值夜班的两名员工有说有笑地从后院走来,还不时地用强光手电照照这里、耀耀那里。之后,就再看不见、也听不到狐狸的动静了。    我重新躺在床上,开始寻思怎么处置这两个得意忘形、甚至有流氓嫌疑的家伙,直至朦朦胧胧地遁入梦乡。   三    第二天中午,我到其他职工的宿舍找细铁丝和钳子,准备制作捉狐狸的套子时,同事们正全体动员逮老鼠。他们的宿舍区大闹鼠患,不仅有不少被单、衣服被咬烂,有的同事还被老鼠咬破了耳朵或手指。因工厂停产多年,厂区很少有人来,只有两个看门的老人常常是足不出户地住在传达室里,这里的老鼠根本就没见过人,也就不存在害怕人的可能。也许它们见忽然住进这么多异类,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便在人们搬来的*一天夜里就丧心病狂地作害起来。    后经交谈得知,同时入厂的所有职员,免遭鼠害(包括咬坏东西、咬破身体以及被老鼠们折腾得整夜未睡)的唯有我一人。庆幸之余,我联想到新结识的两位邻居——那对野狐。我的居室里之所以没有老鼠,究其原因要归功于它俩。昨天夜里苦思冥想拟定的扑捉它俩的方案,至此便显得不合情理。我对野狐的印象和态度一下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忽然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的亲切感——因为我知道,此时此刻,里面的房间内还居住着两个聪明伶俐的小生灵。它们尽管体小卑微、野性难调,有时还干些偷鸡摸兔的见不得人的勾当,长期过着昼伏夜出、与世隔绝的“地下”生活。可是,这能全怪它们么?自然界暴虐残酷的血淋淋的生存竞争,再加上人类一手遮天的横行霸道,像狐狸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野生动物,能坚持到今天不绝种,就算不简单和万幸的了。    我开始寻思,怎么才能和狐狸友好相处,并有所交往。   四    这两只不知何时窝居于该旧仓房里的狐狸,或许一时还没发现外间已住进一个人。抑或是,它俩早已偷偷地窥视过我,认为我不会对它们构成威胁,也就是说,我留给它俩的*一印象还不错……    天不黑,我就胡乱地想着尽是和狐狸有关的问题。待到夜色降临,我有所期待地轻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了一会儿书,就早早地熄灯了。我心事重重地钻到蚊帐里,可我没有就势躺下,我仰脸看着徐徐升起的月亮,盼着隔壁的“邻居”早点儿闹出点儿动静。    已不算太圆的月亮攀上院墙外边的树梢时,“二位”终于要活动了。随着一阵的响动和几声“娇滴滴”的叫声,“二位”已轻捷地跃上那扇已有破洞的窗台。它俩相互亲吻了一阵后,那个小点的(我认定是雌性的)在大点的脖子部位轻柔地舔了一会儿,“二位”叽叽咕咕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大点的又用右边的前腿搂了搂小点的脖颈,然后纵身跳下窗台,从草丛里绕到车间的后面出去了。我看不到大的了,便又把目光转回到那只仍趴在窗台上的小的身上来,我见它仰脸伸脖子地还朝大的那只出去的方向张望,心里既有些感动又有些说不上来的妒意。    知疼知热、恩恩爱爱的动物家庭啊!    我静静地看了它足有半个小时,那尖尖的嘴巴、尖尖的耳朵,那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脑袋,那长长的腰身、长长的尾巴,以及那黑鼻头、白下颔,还有那深色的背、浅色的腹,都是那样的优美和谐,无需衣饰粉黛,已是生动异常、美妙绝伦。    就在我“狐仙”、“狐狸精”地想入非非之际,随着一声尖叫,那只守望的狐狸猛然跳下窗台,回到室内,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原来,窗台上爬上来一条又粗又长的大蛇。月光下竟能看到它那不断伸缩的叉状的长信。令人惊奇和不解的是,这条蛇显然是在挑衅那只狐狸。而聪明绝顶、锋爪利齿的狐狸竟然害怕爬行缓慢的一条蛇。接下来继续进行的蛇狐戏,才让我看个明白:那条狐狸既不能逃走(因为它想捍卫自己的老窝),又不能钻进自己的窝(以防引蛇入室),一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聪明的狐狸可能是想把这条不速之客引开,它退退退一直从中间小门的破洞里退到了我的房间里来。接着,那条得意忘形的蛇也进攻到我的房间里。至此,我不能再坐视不管了,伸手拉亮了电灯。灯亮的瞬间,身手敏捷的狐狸从我因天热而敞开的房门里纵身窜出,跑到了院中的草丛里;而动作缓慢身躯特别笨拙的蛇先是一下愣在那里,后来又想逃走,可它刚开始爬行,我已从床上跳下来,操起一杆旧拖把……蛇见此情景,一下蜷缩成一团,刚才进逼狐狸时的威风一扫而光。可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蛇也是地球村的一员,而且还是益虫,我只想把它赶走。可是这条有些无赖作风的蛇,显然是误会了我,它越缩越紧,浑身还在颤抖,看来是吓得不轻。    我犹豫了稍顷,便轻轻地用拖把的一端顶住了蛇头,这样一来,蛇便本能地缠住了拖把。我借机挑着它走出房门,走向一处低洼的荒草丛,然后把蛇和旧拖把一起轻轻地放在了草丛里。    可当我转身返回时,竟看到那只狐狸正站在我的门旁,非常关心地朝这边观望着。我慢慢地往回走,直到离那只狐狸很近时,它才不紧不慢地在刺眼的灯光下通过我的房间回到它的“屋”里。透过它的目光和动作,我似乎意识到,这次它把我当同盟军了。   五    之后的几天,我和两个狐狸的关系便日渐融洽起来。因为它俩的缘故,我的房间里从未见过老鼠。我把一些吃剩的食物就随便放在写字台上,一整天、一整夜地不回来,从未见动过。我就想,这两个小生灵挺懂事、挺可爱的。有一次,我要出趟远差,临行时我把吃剩下的馒头和几块油炸带鱼放到一个瓷盘里,从中间的门洞塞到里间屋里。心想坏了也是坏了,让两个知情达理的狐狸吃了吧。谁知,一个星期后当我回来时,那些馒头和带鱼还照样在那里放着。我当时的感觉就怪怪的——是怕药它们吧?    直到后来,我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把那些食物放在了盘子里,它俩不敢或没好意思吃时,才又把一只烧鸡的零碎放到一张报纸上,投进里间的门洞。果然不出所料,这次它俩吃了,吃得光剩下啃不动的硬骨。不过,从此惹下麻烦,第二天清晨我的房间里就放着一只已被咬死的大公鸡。面对公鸡,我非常着急和无奈——这算什么事儿?我如果收下这只鸡,不是人狐为奸了吗?于是,我把那只不知谁家的鸡又投回到里间屋。当时我觉着有两层意思:一是我拒收它们回报的“礼品”,二是我警告、劝阻它们不应偷拿人家的鸡。    谁知,第二天早上,我的房间里又放着4个鸡蛋。当我正准备将鸡蛋也放回到里间时,我忽然发现两只狐狸都正从麻包和麻包之间的缝隙里伸出头来,目光炯炯地望着我,那神情分明流露着真诚和迷惑。我一边往里放鸡蛋,一边摇头摆手地示意它俩不要再干这事了。让我吃惊和高兴的是,当我摇头时,它俩也跟着摇头;当我摆手时,它俩也跟着摆动小腿……一种心有灵犀的美妙感觉,让我体会到人与其他生灵间的共鸣和可交流性,更感觉到世界、自然界的神奇和玄奥。    看来,它俩真的领会、理解了我的意思,接着的两天再不见它俩偷东西给我。可到了第3天,我刚起床就发现我的脸盆架下边有一只血淋淋的野兔。这下,我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家禽不能要,野物也不能收么?    我把野兔交给厨师,让他给加工、烹调了。厨师问我从哪里弄的,我说是在市场上买的。烹调前我把兔子的内脏全部放到里间屋里,大白天就被两个狐狸吃光了。当我在吃中午饭的时候,把烹调好的喷香的兔肉端到我的房间时,还没等我下口,两个狐狸就在中间的门洞里伸头缩脑的,一副馋馋的样子。我马上心领神会,把部分兔肉拨到报纸上,笑哈哈的送给它俩。“二位”一点儿也不客气,没等我站起身就形如饕餮地吃起来。我感到挺好玩的——原来,狐狸也是喜欢吃熟食的啊。    从此,我和两个狐狸就成了礼尚往来的好邻居。在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个狐狸曾多次叼来野兔、野鸭什么的,有一次还弄来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野生动物,经看门的两位老人辨认才知道是一只小水獭。我则专门买来电锅和油盐酱醋什么的,在房间里现剥现做,与两个狐狸分着吃。那段与狐为伍的日子,是我很惬意很解馋的时光。    后来,我有了女朋友,怕惹出惊吓和误会,便把与狐交往的事情说给她听。她听后先是惊讶,后又高兴起来,连小老鼠都怕的她,竟然也喜欢起狐狸来。于是,它们二狐、我们两人便成了交往甚密的好朋友、好邻居。   六    再后来,我细心的女朋友发现那只小些的狐狸怀上了宝宝——它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出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打食的重担全落在那只雄狐的身上。有一次,大约是晚上11点左右,我和女朋友正在门外纳凉,那只大腹便便的雌狐也趴在门口等待着什么。忽然,不远的草丛里响起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循声望去,飞奔而归的雄狐后边竟然追来一条大黄狗。说时迟,那时快,急于奔命的雄狐转眼间已钻进里屋。大黄狗也紧跟着追了进去。我还没回过神来,那只受惊不小的雌狐已钻到我女朋友的凳子下面。这时,那条大黄狗又寻寻摸摸地转到门外,似乎想寻求我们的支持。见此情景,我女朋友一下把惊慌失措的雌狐抱到怀里,并迅速站起身。我这时完全明白了正在发生的一切,随手操起一根木棍大骂着将黄狗逐出院门。 之后,我女朋友把雌狐小心翼翼放回里屋,又给它俩放了些我们吃晚饭时剩下的食物。    可是,事情并没到此结束,后半夜当我起来小解时,又看到那条大黄狗不知从哪个墙洞里钻了进来,正蹲在不远处窥视着。更让人气愤和不可理解的是,第二天、第三天,一连几天夜里,那条大黄狗总是出没在附近的草丛里,有时还带来一条大黑狗。也许,动物界也有什么难解难分的恩怨吧?    不过,这样一来,雄狐再也不敢轻易出去打食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女朋友天天在买饭时给它俩多买出饭食来。以至于食堂的人们好奇地问她,你们二人的饭量又大了?    后来,我就和那几只专门来闹事的狗较上了劲儿,见狗就打,直到把两只狗的腿打瘸,它们才不敢前来窥视狐狸了。    这些还不要紧,要紧的是,几天后当雌狐刚刚生产出三只小狐时(雌狐曾用嘴叼出来让我们俩人看,为此,我女友还专门买回几斤鸡蛋),厂里的同事们竟意外发现了我房间里的秘密。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女友在房间里看书时,一个和她很要好的女同事走了进来。就在这时,传达室的老张喊我去接电话,我女友也跟着来到传达室。我的房间里就剩下女同事一个人了。也许是聪明的狐狸一时糊涂,或许是没注意房间里的人是谁,那只雄狐竟然大摇大摆地从里间遛了出来。这下可惹了大麻烦,那位女同事惊叫着窜出房间,大声喊着:“有狐狸!狐狸精……”    当我们二人闻讯赶回房间时,我的房间、房间的里间、房间的窗外,早已堆(围)满了人,有的还握着铁锨或棍棒,吵吵嚷嚷着在捉狐狸。见此情景,我一时慌了神,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还是我女友反应快,她大声喊叫着:“干嘛呢!?干嘛呢!?那是我专门从家拿来让他喂养的,要是给吓坏了,我和你们没完!”这样一说,人们信以为真,便纷纷退去。    待人们都走后,她却一下坐在小凳上,不停地擦着惊出的虚汗,眼里还溢满莫名的泪水。    不大一会儿,那两只已做“父母”的狐狸,又伸头缩脑地钻出来,围着我俩吱吱低叫着,像自我安慰,又像安慰别人。    再后来,小狐狸渐渐长大了,一听我吹口琴,不管白天或深夜,便一一跑出来,围坐在我身边,像几个心有灵犀的知音。   七    第二年春天,那两间房屋要改建,我搬到了供销科后边的平房里,狐狸们也转移到工厂附近的一个被废弃的排灌站里。    在月高风清的夜里,我(有时是和女友一起)经常偷偷地来到那个排灌站前,坐到一个闸门的平台上,轻轻一吹口琴,那两只老狐狸或者它们的小狐狸们便会很快来到我(俩)跟前。非常亲昵地围着转、围着叫,有时还轻轻地舔舔我(俩)的手和脚。女友常把它们抱起来放到腿上,一边轻轻地抚摸它们,一边亲手把带去的食物喂给它们,就像玩弄、侍候小宠物。当然,它们也经常偷偷地钻进我的房间,有时还捎来一些好吃的野味。    后来,我调离该厂,回到市里;再后来,我又举家济南,终结了与狐为邻的日子。前些天,我回济宁陪护病中的母亲时,还特意买了个口琴,在夜深人静时又专门去了那个古老运河的河岸。可是,那个排灌站不知什么时候已被拆除。我不无失意地倚到一棵大树上,吹奏着往日的那些乐曲。可是,过了良久不见狐狸们的影子。就在我转身欲走的当儿,身后的草丛里终于响起那种我非常耳熟的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    我终于再次拥别亲爱的狐狸,眼底一阵阵热辣辣的。    我不禁想到,在这个日渐拥挤、日渐荒芜的星球上,它们的后代以及我们的后代还能宽容地、善意地友好相处下去么?我真有些担心。 第12篇、同窗

  生活中有些往事,也许不会经常忆起,但是永远不会忘记。   那时,我们都很年轻,二十才出头,参加工作不久,是从师范学校毕业,来到湘中那所煤矿的职工子弟学校。矿山住房紧,单身汉们便挤住集体宿舍。学胜、再生、兴泰和我同居一室,我们都是同窗。   白露秋分之际,学胜患了感冒。我们陪他上医院,给他打洗脸洗脚水,为他熬稀饭。学胜打针吃药,感冒总不见好,心情也不太好。   “秀才人情纸半张”,记不清谁首先提出,给学胜写封信,逗一逗,乐一乐,慰问慰问。再生、兴泰和我3个人一番策划,便集体创作了一封情书。一个善良的玩笑,一个美丽的谎言,便由我执笔完成。   信的开头,按当时流行的格式,首先抄录了一条很高指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我接着以一个清纯少女的口吻,向学胜表示了满腔钦羡和含羞的问候,祝他早日恢复健康。   我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抒发了初恋少女的爱慕之情:白天你是阳光/夜晚你是月光/没有月亮的晚上/你就是灿烂的星光/假如星光被浮动遮盖/你就是多情的烛光/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的青春为你打扮梳妆。   信的末尾还写道:我真的好喜欢你,我也希望你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落款是:你心中的人。   我起草后,由再生模仿女性的字体抄写好,兴泰买了一个信封,又从旧信封上撕下一张盖了邮戳的邮票贴上。就这样,一封寄信人为“内详”的信送到了卧病在床的学胜手里。   白天上班我们没向学胜提半句信的事,直到晚餐后,才有意无意地问起。学胜的感冒明显好转,他“犹抱琵琶半遮面”,掩饰不住高兴,告诉我们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我们佯装惊喜地读了一遍,要学胜坦白交待,看上了矿上哪个女孩,学胜发誓赌咒自己没有半点痴心妄想。我们便煞有介事地猜测分析来信人,是矿文艺宣传队的那个女高音?是矿灯房那个梳辫子的大眼睛姑娘?是医院那个打针不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小护士?猜来猜去,我们自己也进入了角色,好像还真有那么一个梦中情人,给学胜写来了这封缠绵的情书,开始幻想着可能发生的事情。那天晚上,学胜挡不住我们要请客的强烈呼声,从矿俱乐部买票请我们看了一场电影,散场后又请吃了一碗牛肉面。学胜的感冒就这样好了,我们说是爱情的力量。从那以后,学胜改变了早晨睡懒觉的习惯,尼龙袜也常洗常换,再不乱扔床底下算总账。他的行动也影响了我们,从此,我们这间集体宿舍,保持了经常性的整洁卫生,小屋里早晚传出欢歌笑语。   爱情的梦幻,终于在不久的一天被我们点破,学胜没有气恼,没有羞怨。如蜜的友情滋润着我们情窦初开的心田,无邪的调侃和嬉戏像玫瑰的芬芳充盈着我们的宿舍。   流年似水,一晃就是三十余年,当年同居一室的朋友,现在都已成家立业天各一方。我想,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能有机会聚首,回想这段往事,每个人至少要年轻二十岁。   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事物都会老去,而浪漫的青春,稚真的友情,是永远年轻的。    新柜登场第13篇、一生中的250位左右朋友   2009年初,童话大王郑渊洁做客李咏主持的《咏乐会》。现场的一位观众问:“您认为什么样的人生才能获得成功?”   郑渊洁回答得既简洁又干脆:“交好人!与好人相处,交学识水平高、有安身立命之术的人为友。”他还引用了敢于直言相谏的历史名臣唐代宰相魏征的一句话:“立身成败,在于所染!”   全球畅销书《富爸爸穷爸爸》的作者罗伯特·T·清崎在上海市做理财讲演的时候,有的学员问:“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什么人密切相关?”   罗伯特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要求每位学员写下10位和自己很亲近朋友的详细情况,包括他们的职业,公司大小,财务状况,是否有房子、车子等。   当在场的300多位学员写完之后,罗伯特说:“现在,请各位把自己的经济状况与很亲近朋友的经济状况做比较,然后看看能否发现彼此之间的经济状况是差不多的。”   大家惊讶地发现:出租汽车司机的朋友,大多是出租汽车司机;医生的朋友,大多是医生;教师的朋友,大多是教师;读MBA者的朋友,大多也在读MBA;老板的朋友,大多是老板;富翁的朋友,大多是富翁……此时,罗伯特正面回答说:“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交什么样的朋友密切相关。”   乔·吉拉德是世界上很伟大的销售员之一,他在广州市做推销讲演时,有学员问:“您多次谦虚地说,您的成功得益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那么谁是我们的贵人呢?”   乔·吉拉德说:“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250位左右的朋友。他们一般会出现在两种重要的场合,一个场合是在你的婚礼,另一个场合是在你的葬礼。在这些朋友中,有80%的朋友,对你是没有太大帮助的,当你渴望有所作为的时候,他们甚至会泼冷水,告诉你种种的不利条件和失败的可能;有15%的朋友,会给你一些积极的正面影响;只有5%的朋友,能真正地给你重大的帮助,且能改变你的一生。如果你找到了5%能改变你一生的朋友,也就等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每个人都值得花时间找到自己的贵人,然后紧紧地跟着他前进!”

第14篇、老兵情怀

  1979年9月,入伍不到一年的他跟随部队来到新疆天山深处,加入到了修筑天山独库公路的大会战中。那一年,他20岁。   1980年4月8日,一个他永生难忘的日子。那天,正在深山里紧张劳作的他们被暴风雪围困,狂风很快就把他们与外界联络的电话线给扯断了。他们一行几个人奉命到山上去给部队送信。那天,与他一起同行的还有另外三名战士,带队的是他们刚成为预备党员七天的班长郑林书。   为能顺利完成任务,他们轻装上阵,只带了一支防备野狼的枪和30发子弹,还有二十多个馒头。他们原本想以很快的速度很少的时间到达山上的筑路工地,谁料天有不测风云,才出发不久,原本就恶劣的天气变得更加无常。肆虐的狂风裹着大团的雪花从高处俯冲下来,气温骤然下降,很低气温竟然达到零下三十多度。在海拔3000米的高山上,他们踩着脚下厚厚的雪,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缓慢前行。那样的恶劣天气,再加上上山时带的给养不足,大家的体力消耗得很快,没多久,就个个筋疲力尽了。   4月12日下午6时,他们已在风雪中艰难跋涉了四天,筑路部队的工地,却连影子也没看到。严寒,疲惫,饥饿,如同三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恶魔一齐张牙舞爪朝他们扑来。有人撑不住,要倒下,又被身边的战友强行拉起来。他们都很清楚,这时候倒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带来的给养,只剩下班长郑林书包里的很后一个馒头了。推来让去,那个馒头,却是谁也不肯吃,谁都知道那个馒头的分量——吃了它,也许就有了生还的希望。   “我和罗强是共产党员,陈卫星是老兵,你是新兵,年龄很小,馒头你吃!这是命令,你必须无条件服从!”争论到很后,班长郑林书发了火。那个冰冷的馒头,很后就到了他的手里。他就着雪花与泪水,一口一口将那个馒头咽了下去……   班长郑林书没能撑过那天晚上。临终前,班长拉着他的手说:“我死后,就把我葬在附近的山上,让我永远看护着部队和战友……”班长倒下了,副班长罗强继续带队前行。不久,副班长也倒下了,只剩下他与另外一名战士在风雪中蹒跚前行……那天夜里,他们两个人被严重冻伤,也倒了下去,所幸被附近的哈萨克牧民发现救起。之后,他在医院度过了四年漫长的时光。那场风雪,给他的身心都留下了永远的创伤。它夺走了他的健康,也夺走了他很亲爱的战友。   1984年,他作为一名二等甲级残疾军人复员回到老家,当地政府给他安排了不错的工作,家中父母也操持着为他娶妻生子。他的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可他的心事也一天天重了起来。他想起了倒在天山深处的战友,想起老班长郑林书临终前的嘱咐,他太想回去看看自己的老战友了。当他把自己重回天山为老战友守墓的想法告诉家人时,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放着这么好的小日子不过,要跑到那么艰苦离家那么远的地方去受苦。可当家人听他含泪讲了那些生死风雪夜的经历时,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妻子默默地收拾行装,她说她会陪他一起去,跟他一起陪着他那些长眠地下的战友,一生一世。   就在离班长墓地很近的山坡上,他们盖了三间房,又陆陆续续在周围开出了二十多亩荒地,种上各种庄稼,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劳作的间隙,他会到老班长的坟前,拔一下坟茔上的草,默默地坐在墓前抽一支烟,同老班长说一会儿话。时间一晃,他的满头青丝就被染成了白发。二十多年的光阴,一生很好的光阴,他都交给了那片沉默的土地。可他不悔,不寂寞,因为在不远处的山坡上,老班长在陪着他,他也在陪着老班长。   2007年,经过多方努力,他将班长郑林书和副班长罗强的遗骨,从新源县移到新扩建的尼勒克县乔尔玛筑路解放军指战员烈士陵园安葬,还担任了那里的管理员。他激动地说:“从此以后,我不仅可以和班长在一起,还可终生守护着为修筑天山独库公路而牺牲的战友们了!”   他是一名普通的退伍老兵,名叫陈俊贵。   同是1979年,2月17日,在我国南部边疆的某次军事行动中,刚刚入伍一个多月的他就跟着部队一起开往前线。那次,与他一同前往的还有一位与他同连队同乡的战友李保良。在前方阵地隆隆的炮火声中,年纪稍长的李保良镇静而大声地对他说:“谁有啥了相互帮助点,负伤了帮助包扎包扎,万一谁牺牲了,另一个人一定要把他的遗骸带回老家。”   他记住了那个生死约定,却没有料到,死神会那么迫不及待地把他的战友带走。3月11日,在他们所镇守的高地上,战友李保良是一班的重机枪手,处在阵地很前沿,他是另一个班的副机枪手,位置稍稍靠后。战斗打响,敌方阵地上飞下来的一枚火箭弹落在李保良的身边,李保良牺牲了。   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李保良的遗体没有及时转移到后方,而是就地进行了处理。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已撤离回国,无法再回去寻找战友的遗体,这成了他心底一个永远的痛。   三十年过去了,而今的他已年近半百,头发灰白。可要把战友遗骸送回老家的愿望却日渐一日地强烈。从2009年春天开始,他走上了艰辛漫长的寻找之路。民政厅,烈士陵园,从河南到湖北,他一路打工赚些路费一路打听寻找。厚厚的黑皮日记本上,记着密密麻麻的线索:“2009年4月16日,到河南省民政厅打听部队老兵的情况”、“5月14日,拜访指导员赵得宽和战友刘汉军”、“10月1日,去武汉寻找许平”……   如今的他,还在寻找战友遗骸的路上,不同的是,他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越来越多的人听说了他和老战友的约定,都加入到这个搜寻大军中来。他说:我很大的心愿是找到李保良的遗骸,并带回家乡,安葬在烈士陵园内,让为国捐躯者有一个安身之处。   他也是一名退伍老兵,名叫郭益民。   两名退伍老兵,一个在天山的风雪中接受过很严酷的生死洗礼,一个在南疆的隆隆炮火中与死神那么近地对峙。退伍后,也是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从事着完全不同的职业。从地域空间上来讲,他们的人生,并没有任何交集。可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老兵,一个让我们多少人念来眼含热泪的名字。   老兵,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多少新兵成了老兵,而多少老兵成了长眠地下的英魂。新兵踩着老兵走过的血路,扛着老兵手上的大旗,慢慢地也走成了老兵。时光荏苒,岁月可以无情地漂白老兵的青春黑发,却漂不去老兵胸膛里跳动的那颗赤诚的心。老兵情怀,在战争年代,是支撑起我们民族的脊梁,在和平时代,仍然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精魂。第15篇、做好姿态与旧爱狭路相逢

       旧日情侣狭路相逢的热闹,一向被旁观者视为上好谈资。前一阵子黄沾过世,几乎所有媒体都把眼光投到了“黄沾一生中很爱的女人”林燕妮身上。林女士呢,压根不想表现出人们认为红颜知己该有的痛不欲生悔之晚矣状,反而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对黄沾已无感觉,一时被众人指骂为“薄情”。林女士则撂下一句:我和黄沾的事情,不希企外人能懂。   拜伦在写给已逝情人的诗里,无限凄婉地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面汝?以沉默  ,以眼泪。  而现实生活中,与旧爱狭路相逢,无论男人女人,假如不是做戏,纵然不至于落到寻相骂的地步,姿态都很难潇洒,林燕妮也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素手裂红裳般决绝   对唱:林燕妮VS黄沾   能让阅美女无数的黄沾念念不忘,林燕妮自非等闲之辈。她是香港*一代的美女作家,名门闺秀,骄矜得用香水写字、用粉红色枕头睡觉的。在黄沾之前,她与影星李小龙的大哥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这样一个女子,一开始自然没把满口粗话、放荡不羁的黄沾放在眼里。更何况,彼时黄沾已有家有室,原配华娃曾是红歌星,也是黄沾好不容易追到手的,他们有两个儿子,华娃肚子里还怀着小女儿。但是,被周边朋友们称为“天雷勾动地火”的爱情还是发生了。   眼看着至情至性的黄沾一头栽倒在了林燕妮的石榴裙下,生性刚烈的华娃头也不回地选择了离婚。有意思的是,华娃后来仍能和黄沾维持着朋友关系,而林燕妮跟黄沾轰轰烈烈14年之后,非但以分手收场,俩人还几乎反目成仇。   林燕妮究竟为什么与黄沾分手?黄沾说是林燕妮不爱他,把他赶出家门;林燕妮则说黄沾因为对家庭的内疚,而始终不能全心待她。分手之后,黄沾还在一次颁奖礼上发表对林燕妮爱的宣言。只是,“宣言之后,当晚我拿着金针奖去旧居送给她,但很后她退回给我。这件事令我觉悟到,纵使全世界人都为此感动,唯独是她没有被感动,证明她已不再爱我,我唯有走,因为我接受这个事实。”   但是,你怎么能让女人在感情上冷静理智?做惯了大小姐的林燕妮,甚至逼着与自己和黄沾同是好友的一班朋友们做出决断,要么跟她,要么跟黄沾绝交!由此可见,林燕妮对这段感情是多么耿耿于怀。黄沾过身之后,林燕妮也没有参加任何纪念活动,她的解释是,自己只不过是黄沾相恋14年的女友,无名无份,无人通知,怎么亮相呢?--即便如今连半老徐娘都算不上,但林燕妮心底,可能永远都是一个耍娇的小公主吧。生在富贵之家,如花似玉,众人爱慕,华衣美食,她要的是那种不打一丝折扣的爱情。在高傲了这么多年之后,即便心中有悔意,她也决不会公之于众的。至于很多人指责她“败金”,在黄沾生意失败时还去看珠宝展,那更是无稽。别忘了,那钱也是她自己赚来的,有什么不可以?!   黄沾后来娶了个虽然不美丽却很贤淑的太太,过朴素无华的日子,林燕妮则仍是单身。爱恨情仇都已经过去,她淡淡地说:“我对我的老年生活不抱太大的期望,也许我注定孤独终老……我想,我会带着很多秘密归于尘土。”   姿态解读每次看到林燕妮和黄沾的这段情事,我都会想起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一首小诗:背离你的,也许正是/很渴望得到你的/那个人,因为/无法面对的悲伤,不忍/多一刻的面对。   那些指责林燕妮“薄情”的人,应该并不真正懂得黄沾吧。虽然晚年皈依了平淡家庭,但我认为他骨子里仍是那种崇尚“爱我也好,恨我也好,就是不要全不在乎”的男人。他宁可林燕妮对自己是这般素手裂红裳般决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因为她曾经深爱过,所以至今无法释怀;如果她客套温和地说一句“黄沾让我们做朋友吧”,黄沾可怎么接受得了?!   是,林燕妮也没有故做大度,她又有什么必要做给咱们看呢?要知道,是来自一个男人的爱,才给了这个女人无比尊贵和骄矜的身份。只要黄沾还承认林燕妮是他毕生很爱,那么林燕妮的矜持,外人根本没有横加指责的资格,那仍是她与他之间的事情。   不过,这种姿态,大概只适用于女性,而且是仍然被爱的女性。像窦唯那样都分手了还在念叨当初是王菲设套跟他结婚的男人,那不是决绝,而是近于下作了。   对唱:李宗盛VS林忆莲   当听到林忆莲和李宗盛离婚的消息时,想来会有不少歌迷心生感慨吧。说起来,李宗盛算是林忆莲的半个导师,正是他写出《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让林忆莲摆脱半红不紫的尴尬处境。录音室里擦出的火花,照亮了两个人的生命,为了看清这段感情,当时还是有妇之夫的李宗盛甚至从台湾出走了1年,《听说爱情回来过》就是他的心情写照。李宗盛终于听从了心灵的召唤,先恢复自由身,随后与林忆莲奉女成婚。没人会料到,这桩如此来之不易的婚姻,终于也以失败收场。   很多歌迷都试图从两人的离婚声明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是距离破坏了爱情之美?是林忆莲或李宗盛另有所爱?还是李宗盛江郎才尽?两位当事人即使在同一场合亮相,也会自动错开时间,而且,对外界的所有猜测,无可奉告。   姿态解读“我们的爱若是错误,愿你我没有白白受苦”,并非林忆莲原唱的《领悟》,却成了李宗盛留给她很后的情歌。林忆莲和李宗盛都属于斯文守理的内敛型,能避则避,即使狭路相逢,应该也会念着“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不让外界看出任何情绪波动吧。   时过境迁旧欢如梦   对唱:周润发VS陈玉莲   这该是20多年前的陈年旧事了。那时,陈玉莲刚刚演过了“香香公主”,是风头无二的清纯玉女,而周润发则是刚出道的英俊小生。为了爱他,陈玉莲甚至不惜冒被公司雪藏的风险。然而,他母亲不喜欢她,事母至孝的他无计可施;年少轻狂又英俊倜傥,身边美女无数,不时冒出跟谁谁谁的传闻。很终让漫漫5年的情路终于走到尽头。陈玉莲的倔强个性,跟香香公主和小龙女还是有些相似的,在爱情和自尊面前,她断然选择了后者。   陈玉莲嫁为商人妇,后来还是离婚了;周润发跟余安安闪电结婚又离婚,如今的发嫂,是个走贤妻路线的圈外人。今天金庸武侠剧被一再改编,但观众仍然在怀念陈玉莲内外合一的小龙女形象,并再次提起她跟周润发的少年情事。如今孑然一身的陈玉莲选择了回避,而周润发曾说过一段这样的话:“毕竟大家都是旧情侣,再见面又有什么话说呢?我现在的生活很简单,简单中的幸福,但是想起她,我还是会有些慨叹。”   姿态解读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从杂志上看到的陈玉莲,已经不复当年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而是四十开外、腰身发福的妇人了。所谓相见争如不见,当中隔着渺茫的时空,再度相逢也不会有荡气回肠的感觉,只余沉默和唏嘘了。   相守以情相待以礼   对唱:沈殿霞VS郑少秋   虽然未能够阻止分手,但孩子,却可以成为旧爱们“一笑泯恩仇”的很大理由。很多郑少秋的影迷们都觉得不可思议,风流倜傥的秋官当年为什么选择了吨位惊人的沈殿霞?但是20年后,大家想来可以看明白了,沈女士绝对担得起郑少秋那几年光景。除了她本人的才华,她做人做事的风度,也值得所有女性学习。开始恋爱时,肥肥的收入和名气都比郑少秋高,却一直因自己容貌不如人而对秋官百般纵容;当他移情后,沈女士也从未跑到对方门口去抓狐狸精,却以40岁的高龄毅然生下女儿,很好要求就是把女儿留给自己。之后,身为金牌司仪的她碰到郑少秋,始终以礼相待;而当女儿欣宜减肥成功接受采访时,沈女士还特邀郑少秋前来捧场。这样以退为进的旧情人,于人于己,都是一种高贵。   姿态解读如果曾经相守以情,就算分手,也还是相待以礼吧。不管是谁辜负了谁,不管是否还有留恋怨恨,一味撒泼破落根本不可能唤回旧情,只会徒然丢掉自己的身价。在无数人热爱的《东京爱情故事》里,当赤名莉香回到东京再次见到完治时,完治正好与妻子在一起,但莉香仍然展露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这才是聪明女子的做法。第16篇、错过让我们懂得珍惜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不过也没关系          因为错过 所以才懂得珍惜……   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          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          正如我心中的梦想          又怎能让它四大皆空          因为苦涩才去品尝          因为感动才去深爱 

第17篇、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

  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她看上去依然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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